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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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齐河县卫健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年来,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2021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2021年,在各类媒体公开各类信息540多条,比去年增加5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0条,新媒体320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52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8条,其中文字5条、图文3条。2021年接受群众来人、来电咨询780件次,市民热线1767件次,答复率100%,结案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召开3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无规范性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德州市卫生健康网站公开信息170余条;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30余条;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公开形式公开信息22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四是利用新媒体,“卫生健康齐河”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00余条,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加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尤其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医疗政策、医疗法律法规等,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

(五)监督保障

对照省、市、县要求,积极完成公开任务,督促各有关科室及时、高标准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严格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强化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活动。强化整改提升,围绕发现的薄弱环节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集中时间和人员力量全面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政务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业务素质水平,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要涉及卫生健康领域,办结6件,办结率100%,并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人:闫飞,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78号,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1535,传真:0534-5321535,电子邮箱:qhxwsjsj@dz.shandong.cn

 

 齐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齐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