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齐河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使政务公开工作畅通运作。2021年,齐河县商务局公开政府信息13条,与去年相比增加3条。按照“三定方案”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2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7条;公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较去年减少1件。本年度共答复申请0件。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本年度没有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本局办公室及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暂未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形成专人负责、专人监督的保障体系,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

(一)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按照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保证政务公开信息准确的基础上,采取图片、图表等简单明了形式公开政务内容。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强化单位内部业务培训,对照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商务局2021年未收到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公开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建议答复一条。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齐河网(www.qihe.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金融中心D座14楼,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2623,传真:0534-5322623,电子邮箱:qhswbgs@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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