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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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电政办的大力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信息,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及政策法规等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一是制度建设情况。2021年度科技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我局以图片、文字等形式,主动发布各类科技信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全年发布在县科技局网页政府信息总数为70条,与去年相比增加6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8条。三是解读回应情况。2021年度未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未收到群众反映信息。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培训,理顺工作关系,确保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股室与局属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突出重点,按照县电政办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栏目要求准确发布各类信息,提高发布质量。四是加强审查,对发布的信息开展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查,确保没有错别字、错误表述、错链、确保不泄密。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把信息公开纳入个人平时考核,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六是规范性文件的情况。2021年度科技局没有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县科技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不断丰富内容。二是积极推进科技信息公开,发布重要科技创新、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24条。三是科技局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我单位未在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

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网站维护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档。并且定期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科技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到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

(二)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 

针对上述问题,科技局一定要做好后续的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情况如下:

(一)丰富公开信息形式。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提升业务能力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

(二)提高信息上报质量和水平。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密切关注跟踪主要工作动态,及时搜集日常工作中形成有创新性、典型性、可读性的高质量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每项政府公开工作文件,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主要涉及科技创新领域。办结率100%,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金融中心D座1506,联系电话:0534-5321247,电子邮箱:qhxkjj@dz.shandong.cn,邮编:251100)。

齐河县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齐河县科技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