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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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齐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及要求。2021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324条,与去年相比增加36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6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3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35条,以视频、图解形式解读政府常务会议10次,以视频形式解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暨重点工作动员大会6次,议定事项25项。举办政府开放日1次,在线访谈23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7件,上年度结转2件,较去年增加179%,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本年度共答复38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6件,无法提供14件,其他处理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共发出一份缴费通知书,申请人未按时缴纳,未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新开设政策法规、政府公报、疫情防控、会议公开等专栏。严格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并标注公开属性,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情况标注废止、失效情况。本次共清理县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22件继续有效、5件失效或废止。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信息,全市统一完善站内搜索平台,可实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文件等分类精确查找。2021年共发布信息11891条,通过“中国齐河”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期,263条。每季度出版发行一期《齐河县人民政府公报》,内容包括公开发布的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电子数据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公开,实现移动端阅读,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设置公开查阅点,截至目前,共发行《齐河县人民政府公报》23期。

(五)监督保障

 

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股,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全力做好政务公开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有效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连续五年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开展2021年政务公开年终检查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1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7

1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创新性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多样化不足,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开展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针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发布的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导致部分信息出现错别字、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三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公开的范围、质量和时效都有待持续提高,人员更换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开质量。

(二)改进情况。2022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将根据国办、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开,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主动做好政务公开。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对各单位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实行培训,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县共发出一份缴费通知书(齐政办依收〔2021〕第1号),申请人未按时缴纳,因此,我县2021年未对申请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府会议、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收到1件政协提案,已按要求办理、答复,办结率100%,并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33号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人:王震震,电话:0534-5321988,传真:0534-5332701,电子邮箱:qiheoa@dz.shandong.cn,邮编:251100)。

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