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民政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2021年,齐河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尤其是民政服务对象关心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使政务公开工作畅通运作。2021年,齐河县民政局公开政府信息380条,与去年相比增加5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20条,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160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6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6条,其中文字、图表解读政策2条。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较去年增加0件,增长0%。本年度共答复申请0件。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严格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将原有的社会福利栏目进行细化,调整为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两个栏目。本年度没有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我局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共计220条。其中,社会救助信息53条,社会福利信息33条,养老服务信息30条。通过“齐河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0条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加强负责人员培训,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条理性不足,重点不够突出;三是信息捕捉、归纳能力不强,各股室沟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对后续民政政策文件及时跟进解读并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进行深入解读;二是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县民政局实际,年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梳理出各项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三是提高信息捕捉敏感性,加强信息工作总结发布能力,主动及时沟通各股室,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无。
2021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府会议、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4件,内容涉及养老、社会救助、公益性公墓等方面,均全部按期办结。并按规定在齐河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无。
无。
无。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336号,联系人:王静,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1043,电子邮箱:qhxmzj@dz.shandong.cn)。
齐河县民政局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