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安头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头乡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的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有力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主动公开

安头乡概况信息、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相关简介已按要求在网站中公开。同时,根据安头乡部门职能,将各部门工作职能、负责人、政务咨询电话、联系人及办公时间等相关信息于政府网站中公开。2021年,齐河县安头乡人民政府公开政府信息250余条,与去年相比增加5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2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2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乡未出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乡多举措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守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三是拓宽渠道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结合实际细化信息分类,日常信息主要由“安头乡人民政府”公众号等发布,重要信息、紧急信息、公告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做到重要信息专题报,紧急信息马上报,日常信息集中报。四是高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对公开的内容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在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的同时政务信息公开效果不打折扣。同时着重强化对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及时获得有效信息、读懂相关政策。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2021年,我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增加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此外,我乡在门户网站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极大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乡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地址,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及时,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改进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努力使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不断提升。(二)强化创新促发展。今后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府会议、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头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安头乡人民政府驻地,联系人:乔宏雪,电话:0534-5463007,电子邮箱:qhxatxzf@dz.shandong.cn,邮编:251111)

安头乡人民政府

2022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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