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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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h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潘店镇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本镇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2021年通过潘店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57条,比去年增加7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公开信息403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8条。内容涵盖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本镇2021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党政办安排专人做好政务网站安全维护、信息发布等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充实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到位。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期限和时间。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形式,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二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通过“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镇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三是为了保证我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能够高效运转,我镇每半年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能及时高效更新,不出任何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公开范围还需深入。镇政府日常工作繁杂,负责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中分身乏术,难免会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以及把关不够精准的情况,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存在依赖思想,自主推进工作的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按要求及时整理并上网公开。(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信息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负责工作的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三)社会公众不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对什么是信息公开也知之尚浅。

改进情况:(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职能,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等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以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及时、准确的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驻地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张玉亮,电话:0534-5972053,电子邮箱:qhxpdzzf@dz.sahndong.cn,邮编:251125)。

附件:潘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