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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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新齐河政务号共发布各类信息258条,同比增加0.5%。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6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4条、其他各类信息130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在齐河县政府网站开通齐河双拥专题专栏,规范日常维护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新齐河政务号全年发布信息238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明确责任主体,分解工作任务,指派专人负责专栏内容维护,定期对公布内容进行核查纠错;加强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改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各业务股室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学习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形式,拓展主动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质量,统筹多种解读方式,着重解读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适用范围等,不断优化解读效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具体说明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集中认定制度,政府文件均落实了“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服务水平。

2、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设立“爱国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专栏,及时公开升级行动政策。定期对政府网站设立的“齐河双拥”专栏进行信息发布、维护。

3、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和解答。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4、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公众号设立“政策法规专栏”,规范解读程序,开展领导解读、专家问答、等多种形式解读。开展政策解读培训活动4次。

5、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6、抓好工作落实。梳理形成本县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去年未完成的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退役军人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齐河县迎宾广场北原政务中心,联系人:杨建、邮编:251100,电话:0534-5660668,电子邮箱:qhxtyjrswjbgs@dz.shandong.cn。

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28日

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