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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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齐河县财政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09条,同比增加12.36%。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9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6条、市政府重要会议信息0条,其他各类信息201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召开新闻发布会0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0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1场、优化新建财政预决算10条。

 

 

(二)依申请公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与去年持平,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方面。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以群众为中心,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二是建有县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执法公示、专项资金、财政收支信息、债务领域信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减税降费、国有企业信息等专栏。2022年发布信息309条,为广大群众及时快速传达了财政最新政策、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安全性。 目前财政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3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40多人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50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个别科室没按公开时间、公开步骤进行公开。二是公开信息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公开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水平。 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梳理出5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5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一是县财政局将《齐河县财政局权责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更新,确保了权责清单事项内容及时准确有效。

二是县财政局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将县级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决算进行了公示公开,将政府预决算公开文本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确保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三是县财政局将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公开,明确了齐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财政票据、会计质量信息等方面的执法权限。

四是通过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并对政府采购信息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及时公示公开,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强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五是县财政局发布了《齐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等文件,规范了收费行为,加强了社会监督,完善了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5件,县级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已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82号,联系电话:0534-5321736,电子邮箱:qhxczj@dz.shandong.cn 邮编:251100)。

齐河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齐河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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