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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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齐河县水利局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06条,同比增加147.56%。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337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本部门会议信息12条,其他各类信息44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要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重要会议公开率均为100%。召开新闻发布会0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0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1场。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调整齐河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齐河县水利局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实行专人管理,及时维护并发布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进行公开。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同时,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齐河县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403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改正,并对上级督察指出的错误信息及时改正。成立政务信息管理小组,目前齐河县水利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2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20多人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齐河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文件公开属性定性、文件信息审核问题等业务把关不严不熟。

下一步,齐河县水利局将做好以下提升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围绕机关运行保障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督促相关股室及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12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12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并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了《齐河县水利局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2、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优化完善了水利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了《齐河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3、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水利发展相关信息。

4、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动态。

5、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发布河湖长制政策信息,为打造碧水蓝天营商环境提供信息支撑。

6、细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利用水利局政府网站、齐河水利微信公众号转发大义齐河微信公众号、新齐河APP疫情防控专栏发布的各类防疫信息,及时、广泛传播县委、县政府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引导单位职工及家属科学防疫,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7、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利用水利局政府网站、齐河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市民热线以及民声热线联系方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提供民生保障。

8、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对本单位《德州市齐河县水安全保障规划》、《齐河县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试验区专项规划》进行了草案公开、草案解读及意见结果征集。

9、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实现同步。

10、落实保障措施。全年举办业务培训2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20多人次。

1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12、抓好工作落实。按要求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对上去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齐河县水利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8件,县级政协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水利局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联系电话:0534-5321028;电子邮箱:qhswj@dz.shandong.cn)

齐河县水利局

2023年1月27日

附件: 齐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