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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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了本部门文件,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9条,同比增加7.75%。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8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本部门会议信息0条,其他各类信息116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部门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0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0场。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100%;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

 齐河县文旅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定期进行评估审查。2022年,我局没有起草以市、县政府或市、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主动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在新媒体全年发布信息475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安全性。目前齐河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共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2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15多人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保密制度落实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文旅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高,对于信息的更新程度有待加强。

(二)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到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发布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任务清单,梳理出3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3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质量关。加强网站及新媒体运维,确保内容鲜活、网站及新媒体活跃,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5件政协提案,已按要求办理、答复,办结率100%,办理结果均已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254号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34-5321343;电子邮箱:qhxwgxj@dz.shandong.cn

 

 

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齐河县文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文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