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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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要求,现公布齐河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齐河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齐河县商务局共发布各类信息47条。其中公开政府信息12条。按照“三定方案”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公开助企纾困政策性信息6条,激活消费信息9条,人大建议答复5条,政协提案答复7条,其他各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商务局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本年度没有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今年我局新增微信公众号“齐河商务”,全年发布信息152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刻整改,网站工作动态保持日常更新。目前商务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准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内容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强化单位内部业务培训,对照政府工作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同时采取图片、图表等简单明了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政务内容。 二是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年度重点任务,目前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1、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了“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提高办理工作服务水平。

2、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发布本部门文件,公开页面详细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依据政务网站专栏或平台,分级分类发布相关信息。

3、规范化公开单位信息。统一格式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4、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惠企政策,发布助企发展政策措施,不动产消费券发放政策、电商促销费方案。

5、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依托“优化营商环境”等专栏,及时发布本单位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更新并集中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完整。集中公开各抽查事项的抽查结果,并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6、完善权责公开。公开并及时更新本单位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统一格式、标准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检查流程图,明确检查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按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机关、检查对象、检查类别、检查结论等检查结果信息。

7、抓好工作落实。梳理形成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去年未完成的工作开展“回头看”。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格式符合要求,发布时间准确,内容全面。

8、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复文及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齐河县商务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5件,县级政协提案7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结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人组织实施,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发布。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金融中心D座14楼,邮编:251100,电话:0534-5322623,电子邮箱:qhswbgs@dz.shandong.cn

 

齐河县商务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齐河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齐河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