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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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46条,同比增加45.56%。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6条、市政府重要会议信息0条,其他各类信息232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0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0场。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14.29%,主要涉及土地征收、项目建设、物业服务等方面。7件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申请尚在法定答复期结转下年。其中予以公开2件,占28.57% ;部分公开1件,占14.29 %;不予公开1件,占14.29% ;无法提供3件,占42.86 % ;不予处理0件,占0 %。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以群众为中心,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梳理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299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专人专责,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目前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3次,培训负责同志50多人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对于信息的更新时效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与业务股室的沟通,及时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二是加强信息整理,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出10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10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一是我局将重点任务值逐一分解到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并做到责任到人。

二是在召开局党、政班子联席工作会上通报上个月信息工作报送和完成的进展情况,通过定期在班子成员会上沟通、协调的方式不断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和找准差距和不足。

三是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全局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管理中去,实行政务信息公开激励管理,对按时或超额完成信息任务的科室、单位予以相应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信息任务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级政协提案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向阳路357号;联系电话0534-5321238、传真:0534-5321238;电子邮箱:qhxzjjbgs@dz.shandong.cn)

 

 

 

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