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安头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根据《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全年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0条,同比增加3.13%。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0条、政策文件类信息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0条、重要会议信息0条,其他各类信息30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关于调整齐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的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安头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0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公开的内容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在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的同时政务信息公开效果不打折扣。同时着重强化对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及时获得有效信息、读懂相关政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公众号互动交流、办事查询、网站搜索等功能,提升网站、公众号的实用性和便民性。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安头乡人民政府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92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我乡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地址,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目前安头乡人民政府共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4次,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200多人次。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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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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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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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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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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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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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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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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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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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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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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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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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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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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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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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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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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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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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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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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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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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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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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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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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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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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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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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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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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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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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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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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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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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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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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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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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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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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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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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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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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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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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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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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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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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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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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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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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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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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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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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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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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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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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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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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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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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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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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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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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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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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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安头乡人民政府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各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方式方法简单。二是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够高。
下一步,安头乡人民政府将做好以下提升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提高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结合我乡政务工作特色,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2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安头乡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梳理出6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6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我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府会议、政策文件、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安头乡人民政府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级人大代表建议0件,市级政协提案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头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安头乡人民政府驻地;联系电话、传真:0534-5463007;电子邮箱qhxatxzf@dz.shandong.cn)
安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