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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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德州市齐河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齐河县科学技术局深入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操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信息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的最大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促进科技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

全年齐河县科技局共发布各类信息82条,同比去年增加3条。其中科技要闻32条、政策文件20条、政策解读2条、其他类信息公示28条。按照“三定方案”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主要涉及劳务派遣方面。工作人员主动对接沟通,予以公开。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科技局主动公开目录。严格履行公开审批程序,认真做好保密性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本年度没有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日常管理维护,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科技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2条。县科技局未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网站管理要求,做好平台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分类合理,加强对错敏词的检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另一方面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还有待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助企惠企政策信息,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结率100%,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档案馆北楼636室,联系电话:0534-5321247,电子邮箱:qhxkjj@dz.shandong.cn,邮编:251100)。

齐河县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齐河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