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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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齐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除特别说明以外,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齐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齐河县财政局贯彻落实《2024 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齐河县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等文件精神,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实施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675条,同比增加27.84%。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34条、相关政策解读类信息3条,其他各类财政信息63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坚决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数量较上年增加,主要涉及相关款项的发放政策和相关数据公开等工作方面,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2024年齐河县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调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及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动态更新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未经三审一律不予发布,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且不涉及国家机密,同时避免编辑差错引发负面舆情。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责任股室及时报送领域重点信息,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县财政局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指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大审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与时效性,加强工作动态更新,积极转发国家和省、市财政系统重要政策和解读,及时发布我县财政工作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质高效,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财政局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压实工作监管责任,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财政信息服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机制,目前,县财政局共有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从股室到公开的“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的同时保证内容安全、准确,杜绝失泄密问题。三是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财政局全年举办3次业务培训,培训各级各部门分管和负责同志共计40多人次。通过这些培训,能使单位内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以文字解读形式为主,图解和H5解读数量较少,缺乏音视频解读、动漫解读、专家媒体多角度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等新形式。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历史公开内容存在错敏词汇,部分文件名不规范的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面的政策性文件,探索使用音视频解读、专家媒体解读、漫画解读等形式,让社会各界更快更好获取相关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校对平台使用,最大程度上减少错敏词汇的出现,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齐河县财政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公开,调整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引导基金目录清单栏目设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解读服务。

一是深化公众参与,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部门办公会要求。在出台政策性文件时,充分征求社会意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政策科学性。

二是推进法定义务落实,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提升工作效率。按照上级要求完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严格政务公开培训,按时参加政府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工作推进会,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级政协提案4件,办理结果均已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电话回复的形式,及时解答群众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中出现的各种政策问题以及大学生毕业论文所需的相关财政数据等。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82号,联系电话:0534-5321736,电子邮箱: qhxczj@dz.shandong.cn 邮编:251100)。

齐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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