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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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6652条,同比增长1.6%。其中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1条、行政许可类16383条,其他各类信息256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703条信息。着眼于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政策文件的公开比例以及重要政策的解读比例均达到了100%,组织并参与了 1 次政府开放日活动 。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了44%,主要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方面。其中予以公开6件,占43%;部分公开3件,占21%;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5件,占36%。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时限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对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始终遵循 “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核后公开” 的原则。动态维护公开栏目,聚焦精准、及时、全面,做好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动态更新。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与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绝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增加政策信息发布数量、提升质量,实时维护与更新县政府网站相关专栏。同时,着力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第二平台,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努力推动 “政务服务提升”“政策问答”等栏目的成熟,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等图文合集,全力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 监督保障

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岗,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5次舆情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二是宣传力度不足,解读方式较单一。

针对不足,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持续丰富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方便公众对公开内容的检索和查看;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探索多元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综合运用图文漫画、小视频等形式开展趣味性解读,提高传播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县级政协提案2件、未收到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对照2024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共计13项,均已落实到位。

1.政务公开高质量规范化,如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围绕公众广泛知晓的各类信息,多平台多途径主动公开。

2.深化宣传成效。秉持创新理念,运用真实办事场景讲解办事流程,助力企业和群众更直接、透彻地掌握各类政策及办事步骤。

3.抓实工作推进。搭建本部门重点任务的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归属与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工作复盘,将政务公开关键任务的完成状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在原有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小齐普法”等栏目的基础之上,扩容“办事指南”栏目,囊括医保、不动产多领域,打破局内业务局限,让公众号成为随时查找、随手可用的资料库。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黄河大道10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传真:0534-5607206电子邮箱:qhxxzsfwj@dz.shandong.cn)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0日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