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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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齐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等信息的发布。全年在齐河县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公示公开类信息12条、其他各类信息11条。被上级工作简报、网站、各级官方主流媒体采用稿件7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审核、保密制度等信息管理工作。召开会议,要求全局各科室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撰写政务信息并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审核后依规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维护,各股室根据工作职能分工负责,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由局办公室牵头,在发布信息前,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对内容进行审核,及时将表述不正确不规范的词语进行修正,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按照月度、季度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仍需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对能公开的信息及时、规范公开,对相关栏目按时进行内容检查和更新,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及时主动公开齐河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汇编等,并由办公室每月履行督导职责,确保各项信息按时公开发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级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49号,联系电话:0534-5333365,传真:0534-5333365,电子邮箱:qhxsfj@dz.shandong.cn,邮编:251100)。

 

齐河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0日

 

齐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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