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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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刘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刘桥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刘桥镇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同时及时发布信息,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条,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1,其他各类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镇合计受理申请1件,其内容为“申请我单位公务车管理制度”,经审核予以公开,工作人员按时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网上舆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畅通,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持续开展敏感词、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公开我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进一步扩宽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形成专人负责、专人收集信息的公开机制,把好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杜绝表述错误;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邀请参与依申请公开件答复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高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信息创新度不够,缺乏特色信息,发布的个别内容格式存在错误;二是信息广度不够,未能完全满足群众期待。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下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开展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全面,多学习、多吸收优化创新经验,开拓工作思路;二是提高信息搜集整理和汇总工作的业务要求,以政策方向和群众需求为指导,丰富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内容,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加强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刘桥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刘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办公地址:刘桥镇人民政府驻地;联系电话:0534-5722007;电子邮箱:qhxlqz@dz.shandong.cn

 

   

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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