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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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3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文旅行业核心业务,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全年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16条,其中群众文化活动类信息20条、旅游类信息12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类信息9条、其他各类信息7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占100%。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接收、研判与办理,对于群众的公开要求,做到及时回应。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文化和旅游局在2025年不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以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安排,细化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界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规范,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排查错敏字、涉密信息及个人隐私内容,同时加强已公开信息常态化巡查清理,及时移除无关无效内容,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做好平台建设,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严格落实分类发布要求,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景区、政策文件等群众关切信息及时更新发布。二是构建多平台协同传播矩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整合公开资源,拓宽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传播,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08条。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配套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要素、办理程序、呈现形式、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细化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以清单化管理倒逼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协同推进与自查自纠,由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工作薄弱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提质效,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文、视频动漫等生动直观的解读形式,解读效果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丰富解读形式,结合公众阅读习惯,积极采用图文解读、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强解读的亲和力与传播力,让政策信息更易读、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紧扣文旅融合发展主线,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质效,对照2025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出3项年度重点任务,并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严格对标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全面梳理并公开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广播电视等领域的各类应公开事项,重点公开文旅惠民政策、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信息、旅游景区开放运营情况等内容,所有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开内容全面、时限规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1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10件,已按要求办理、答复,办结率100%,办理结果均已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254号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34-5321343;电子邮箱:qhxwgxj@dz.shandong.cn

 

齐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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