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模式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h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县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应当向社会公众知晓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予以公开。将社会保障、稳岗就业、事业招聘等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所需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持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深入开展。2025年主动公开社会保障、稳岗就业、事业招聘等政府信息100余条,公开发布新闻要闻类信息4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75条、政策解读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涉及申请齐河县人社局2025年财政预算、劳动监察执法责令。

(三)政府信息管理

“齐河人社”微信公众号:齐河县人社局内部建立有“三级审核”制度,即“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校对、分管负责人终审”,最后由上级宣传部门把关后进行发布,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梳理、编辑和发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经过全面细致的核查,我局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密管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相关工作失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需求,我们致力于强化数据同源管理,确保各类信息资源的统一性和准确性。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齐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平台上,我们将及时、全面地更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及重要通知等内容,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权威信息。同时,我们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职责,定期检查并完善专栏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时效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人社工作透明化、规范化发展。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台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发布以及审核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要求较高。部分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理解不深入,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公开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情况:

夯实工作基础,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公开信息、公开不及时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循相关工作要点,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各类政务公开专栏信息的维护与更新,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和时间节点,及时转发并落实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政务公开事项,确保上级政策精神得到有效传达和执行。通过上述措施,我单位切实履行了政务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上述建议与提案主要聚焦于以下关键领域:一是铁路沿线增设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是促进人才引进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截至目前,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共计5件;政协委员提案亦全部办结,共计4件,整体办结率达到100%。为确保办理过程的透明度与公众知情权,我单位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对上述办理结果进行了主动公开。经反馈统计,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为100%,充分体现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信力。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联系电话:0534-5321337、传真:0534-5321337;电子邮箱:qhxrsj@dz.shandong.cn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