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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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齐河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齐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齐河县统计局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2条,公开信息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聚焦经济运行核心领域,持续加强统计监测、分析与研究,及时发布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以权威、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各界需求,切实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与去年持平。相关信息依照申请,已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平台,以各项统计数据为重点,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有效保障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快速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齐河县统计局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全年举办业务培训共计5次,对理论知识进行集中学习。认真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依法合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齐河县统计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效。对照更高标准与更严要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培训不够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不够突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内容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

(二)改进措施:一要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二要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明确公开重点清单,围绕社会关切和统计核心业务进行事务公开公示。三是完善核心制度体系,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责任分工、保密审查节点、考核评价标准,形成 “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 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立足统计工作实际与社会公众需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聚焦统计月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要求,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

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7号703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34-5321413;电子邮箱:qhxtjj@dz.shandong.cn

 

齐河县统计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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