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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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齐河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涵盖以下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接收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应的改进措施;其他需进行报告的事项。除非另有特别说明,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众可通过访问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并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齐河县财政局深度践行国家、省、市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指引,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准则。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动收集社会意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聚焦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状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公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转发和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三是其他信息公开,按照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各季度地方债务变动情况表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关键领域进行公开,2025年整年度共计公开158条信息(含转自国务院省政府的信息及通知公告等新闻要闻类信息14条,相关财政政策解读类信息5条,各类财政信息139条),同比减少76.59%。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坚决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信息申请7件,申请数量较上年增加,主要涉及财政信息公开等工作内容,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结转下年办理继续1件,提起行政复议共1件,其中其他结果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2025年齐河县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实际需求,对县财政局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优化调整,为公众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流程,构建动态更新机制,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无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县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积极整合重复性栏目信息,提高获取信息的便利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按时更新信息,确保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的畅通;加大内容审核力度,严格把关拟公开信息,保证真实合规。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其及时性与有效性,积极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精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体系。在监管责任落实上,明确各环节、各股室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严格落实“三审”流程,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股室初审到分管领导复审,再到最终公开,层层把关,确保信息精准、安全。全年先后举办2次业务培训,覆盖50余人次,为信息公开规范化发展筑牢根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按有关规定要求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动态类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个别股室对公开要求把握不够精准,三是对上级政策解读不全面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各类信息发布能够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股室责任;三是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将第一时间组织解读工作,并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形成以股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三方联动的三审制度。依照上级要求和自身职能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各季度政府债务变动情况,财政运行情况分析等法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级政协提案7件,办理结果均已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齐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82号,联系电话:0534-5321736,电子邮箱:qhxczj@dz.shandong.cn 邮编:251100)。

 

齐河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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