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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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头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安头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头乡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立足乡域工作实际,紧扣主责主业发力,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事项管理,稳步抓实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安头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2025年,安头乡人民政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9条,主要是关于乡村振兴、便民服务等领域工作动态,并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与去年持平,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不予以公开。全年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高质高效完成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头乡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政府网站责任栏目运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巡检与动态更新,积极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与形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规范性。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等多元方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与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聚焦线下服务效能,精心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查询专用电脑等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硬件设施正常运转。二是紧盯公众信息需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政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准确鲜活、便于公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筑牢信息监督防线。着力健全政府信息监督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边界、办理流程及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及时精准、合规规范。?

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坚决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从严开展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关口,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守住信息安全底线。

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精准解读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政策法规及操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方面仍有不足,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和前瞻性引导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乡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注重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信息更新及时性、内容准确性和公开形式合理性等,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抓实政府网站日常更新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对重要会议、重点活动、重大政策等内容,做到第一时间梳理、第一时间发布,保障网站信息时效性。

2、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等制度,强化个人隐私信息筛查核验,确保信息发布合规、及时、科学精准。

3、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办理能力。

4、深化政策公开与解读回应工作。聚焦政策集成发布和精准推送,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推动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基层企业和群众。

5、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管体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足,持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安头乡人民政府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未收到县级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我乡聚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需求,以提升政策知晓率与满意度为核心,在政策宣讲领域创新模式,打造“入户宣讲+精准赋能”路径,重点围绕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民生政策开展接地气的宣讲活动,用方言结合案例解读医保政策,现场协助办理缴费、查询等业务,线上推送政策短视频、缴费提醒,对务工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精准推送,实现全覆盖,推动政务公开落地见效,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头乡人民政府联系。(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安头乡人民政府驻地;联系电话、传真:0534-5463007;电子邮箱qhxatxzf@dz.shandong.cn)

安头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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