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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市场主体什么时间申报税费?

来源:齐河县     发布时间:2026-06-30

1.增值税+附加税费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每年1、4、7、10月15日前

一般纳税人:月度申报,次月15日前

2.企业所得税(公司)

季度预缴:1/4/7/10月15日前;年度汇算:次年5月31日前

3.经营所得个税(个体户)

季度预缴:1/4/7/10月15日前;年度汇算:次年3月31日前

4.工资薪金个税(发员工工资)

每月15日前

5.印花税、房土两税按税务核定期限(按月/季/次)申报

(通用规则,遇法定节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