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期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首先会对其进行责令限期改正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适用于大多数一般的税收违法行为(如逾期未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等)。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等特定情形,税务机关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重点提醒:税务机关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会在文书上明确标注具体的改正期限(如3日、10日、15日、30日等)。纳税人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应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2.责令限改期内仍未进行申报,会有相应的处罚
(1)罚款:当年第一次违法并在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的,符合首违不罚,当年多次违法即便在责令限期内改正也有处罚,具体罚款数额以税务系统做出的罚款数额为准。
(2)非正常状态:连续3个月各税种均未申报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认定为非正常状态,导致纳税人无法正常开票以及可能会影响单位的纳税信用。
温馨提示:若纳税人想要解除非正常状态,需法人携带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营业执照到税务大厅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且补申报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