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
通讯地址:齐河县自然资源局(齐晏大街471号)
联系电话:0534-5336895
电子邮箱:qhzrzyjlcg@dz.shandong.cn
附件:
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doc
齐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