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分级管理权限等问题的通知》(德发改价格〔2024〕406号)及《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4〕1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收费标准试用期已满,根据学校申请及成本调查结果,形成《关于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成本监审股。
联系人:付举龙 联系电话:5608686
电子邮箱:qhxfgjcbjs@dz.shandong.cn
来函地址:齐河县阳光路203号齐河县发改局成本监审股
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分级管理权限等问题的通知》(德发改价格〔2024〕406号)及《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4〕11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含国家中职免学费2000元,实收98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二、学校应及时调整收费公示栏、公示牌等相关内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入学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